陶湘湘附在我耳边,悄悄说了她和店小二如何天雷勾地火,一番话下来少不了什么虎狼之词,听得我耳根儿发烫。
本来湘湘觉得像店小二这样的男生太难入自己家太后的眼,爱是爱,总是不那么现实。可是相处久了,她发现别看小二一穷二白,比起那些条件优渥的男生一样不让人省心。想想也是,如果身边有一位这样细腻体贴不浮猾人品好的男生,但凡那个女生不是个瞎子傻子都会看见他的好。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湘湘开始觉得危机四伏,电脑店里有女孩儿帮何暮带午餐饭盒的,当着她的面儿硬塞给了何暮。
何暮吓得魂飞魄散,连忙推拒,女孩儿笑,“店长,一顿饭而已,你帮我修了一天电脑我还没有好好谢谢您呢。”
女孩儿说着还似笑非笑的看了看湘湘,眼角余光全是挑衅。湘湘秒懂,这不是答谢,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明摆着下战书呢。
天底下的人都知道她陶湘湘十指不沾阳春水,她要跳舞,从小她爸妈都不让她择菜洗碗。从头到脚,湘湘都是柔嫩的掐得水似的精致剔透,明眼人看她就知道她是个进不了厨房的人。
女孩儿的意思很明白,你做不来我这样的贤妻良母,和他根本不相配。
后面的事情不猜也知道,何暮压根不敢吃那烫手的盒饭,反而是拉着湘湘照例去吃了日/本料理,可惜了女孩儿亲手剥出来的一颗颗翡翠虾仁。
这是在电脑店,至于何暮常去的酒吧更不用说了,也少不了像湘湘这样见色起意的女孩儿。
事情的导火索是对何暮纠缠不断的一个女孩儿,女孩儿父母常年在海外忙事业,撂下一个女儿在国内。女孩儿喜欢玩《三国》,常年泡在暗夜和同党开par/ty,开始根本注意不到何暮。
但有一次酒终人散,女孩儿喝多了一不小心摔倒在光滑透明的玻璃阶梯上,把头磕了个头破血流。何暮被吓了一跳,连夜把女孩儿送去了医院。
手忙脚乱一晚上,女孩儿哀求何暮,“别走好吗?我害怕。”
何暮考虑到女孩儿是在暗夜受的伤,到时候暗夜也难辞其咎,于是他尽力安抚了女孩儿,在医院陪护到天亮才匆匆离开。
但想不到从那儿之后,女孩儿对何暮产生了依恋。用她的话说,“我虽然看上去有很多朋友,但聚会散场没一个人关心我有没有安全到家,他们听说我受伤了只是电话里面嘘寒问暖,也没一个人肯到医院来看我。我感觉自己做人真的很失败……”
何暮觉得女孩儿可怜就多安慰了几句,不想女孩儿动心了。虽然他再三解释自己有女朋友,但女孩儿不以为然,认真的问,“她比我好看吗?比我有钱吗?比我更中意你吗?”
女孩儿一旦爱起来就天真痴狂,让人无法招架。
有一天,她晃着手上的酒杯跟正在柜台前忙活的何暮说,“我知道你住在哪儿。那个破楼实在是太旧了,都快成危楼了吧。你不要住那个房子了,我们一起住,你搬到我家里来。”
何暮吓了一跳,没想到女孩儿还会跟踪他,连忙赔笑摆手,“这怎么可能呢,我有女朋友。我正计划买房子和女朋友一起住。”
“买房子需要时间呀,你现在就可以搬到我家里去,我们家房子大着呢,而且只有我一个人住。你和我住一起省房租,我晚上也不用害怕了。你不知道晚上我们家后花园的野猫特别多,一到晚上叫得可凄厉了,吵得我根本睡不好。”
何暮唯有苦笑,提醒她两人之间只是普通朋友,她要是害怕猫叫可以找一个女孩儿陪着她。
女孩儿每次发出进攻,何暮就要落荒而逃,但他越逃,女孩儿攻势越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