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塞外之王
万千大神,从这一章开始。
  等库娜带著剑离开,林恩好奇地问什么是剑骨鱼。
  “一种只有冰川下暗河里才有的稀有鱼类,长得像剑一样又细又长,但没什么肉。冰川部落捕捞它们,剥掉皮抽出骨头当刀子使。”
  尼莫解释:
  “骨头很硬,只能用来切割,没法当武器。鱼皮很难加工,几乎切不开,连打孔都难。不过要是能找到大小合適的,做剑鞘再合適不过了。可惜我们的青铜剑做不了细长,所以用不上。”
  林恩点了点头,继续问道:“库娜似乎很擅长通用语?”
  尼莫咧嘴说道:“她原本是长城以南的人,很多年前被掠袭者抢了过来,据说还是贵族家的小姐呢。”
  “有个掠袭者想强暴她,於是永远失去了他的命根子,库娜的眼睛就是那时被挖掉的。后来掠袭者把她卖到我们这,即便缺了只眼睛也换到了几块上好的青铜,可惜没人能偷到她。”
  尼莫所说的偷是指野人们独特的嫁娶行为,男人如果相中某个女人,就会在夜深人静时去“偷”她,即使两人情投意合女人仍会反抗,被她的家人发现情况则会变得更糟,但若你足够强,便总能得偿所愿。
  这时尼莫的语气里带上了敬意:
  “她几乎冻饿而死,但仍不屈服,最后是『塑矛者』弗力维收留了她,弗力维是最好的铸矛匠,他承诺不要她尽妻子的义务,但需用劳作换取食物和毯子。”
  林恩听完心里十分不是滋味,虽然有环境和时代的因素,但野人还是太野蛮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提醒自己,千万要守住文明人的底线,不能为了生存就轻易被环境同化。
  “说来也怪,”
  尼莫见林恩似乎颇感兴趣,就继续说道:
  “弗力维没能偷到她,反倒是库娜偷了弗力维,她管这叫『爱』。后来他们生了几个孩子,但只有最小的女儿活了下来。库娜给她取了个南方名字『莱安娜』,那可真是个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