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这下真要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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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胜也没什么好藏私的。
  “我问你们一个问题。”
  “严勇在白亿荣夫妇还没有回来的时候,他的犯罪行为可以称之为『入室盗窃』。”
  “那么在主人回家后,他先是伤害了怀孕的女主人,然后再携带財物逃跑的行为,属於什么犯罪行为。”
  “算不算先盗后抢呢?”
  金胜这一说法,还真的给两人难住了。
  他们还真的没法立马就给出回答。
  直到上车后,金胜才继续说道:“在《刑法》的解释中,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財物的行为。”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財物的行为。”
  “那么在本案中,严勇被发现之后的行为,是否已经超出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从白亿荣所做的口供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先是拉住了严勇手中携带財物的包。”
  “但是严勇没有放手,反而加重力道,又重新拉回了自己的手中。”
  “这里面有一个先决条件,包里的財物,本身就是白亿荣所有的。”
  “他先是拿回自己的財物,但是又被严勇抢了回去。”
  “另外,严勇又造成了怀孕4个多月的女主人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