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怪物
万千大神,从这一章开始。
  该怎么形容......蜥蜴直起后腿像人类一样走路,类似於暴龙,但前肢却是人类的手。长长的尾巴,托在后面似乎是为了维持稳定。后腿的肌肉轮廓,若让健身教练看了都会尖叫,但巨大甚至下垂的肚子,里面肯定是厚厚的脂肪层。
  脸......那是一张人的脸,但嘴角完全撕裂至耳根,碎絮状的肌肉纤维上下頜相连著,透出门牙至恆牙的黄油,沾著不知道是口水还是什么的红色液体,作呕感再次涌了上来。不同的地方,是那双眼睛。该死,那一定是变色龙的眼睛,三百六十度不停旋转著,好像是在寻找猎物。
  当然,李泽还看到的东西——它手里捏著的残碎的尸块。
  本应血红色的臟器,在绿灯的照耀下形成诡异的顏色,头早已不见,可能已经入了那怪物的肚子,剩下的只有上半身以及骨头还连著的半条腿。
  冰冷的寒意从他的嘴里传到心臟,心臟几乎快要停止了跳动,眼眶被眼瞳挣得撕裂般的疼痛。如果不是强烈的恐惧压迫著神经,他早就当场嚇晕过去。
  该死!
  明明特別想仰天狂叫,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即便拳头捏得很紧,李泽也不敢对著铁皮地板打去。那只怪物,肯定是以人为食的,而且,高度与信號灯高度相当,也就意味著接近6米。虽然不太清楚能不能跑得过,但很確定那种后腿肌肉绝对能让它瞬间爆发出绝对的速度。
  它的尾巴——不会是用於保持平衡的吧!
  突然想起看过的动物世界上介绍的猎豹等猫科动物捕食时尾巴的用处。如果真是这样,说不定它能在很短时间內就爆发出超高的速度。再加上腿的长度,李泽很確信它能超越百米短跑的人类速度。以那种重量,势必能將楼撞倒,如果他跑进楼里,必然会惨死在砖瓦碎砾中。
  心里不断想著,可四肢却像失去了知觉。
  这不难怪。
  人在面对危险的时候,特別是能让大脑做出恐惧的时候,大脑是很难控制四肢的。但面对这样的怪物,躲在这么近的地方绝对不是办法。如果它的嗅觉很好,说不定直接就能闻见他留下的气味。
  这么想著,李泽用手捂住鼻子和嘴。
  如果它像电影里殭尸的那样,能靠人的呼吸判断方向的话,那就要隨时要屏住呼吸。
  然而,事实是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