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社团,是大汉帝国的润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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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社团?恐怕不是一条正道吧?”樊千秋乾笑两声,脱口而出。
  “混社团?”淳于赘没有听明白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混社团就是入私社的意思。”樊千秋只好解释道。
  “大兄这三个字,用得极妙,一个混字,就將私社里的鱼龙混杂给讲明白了。”淳于赘赞道。
  “入了这私社,会不会招来官衙上的麻烦?”樊千秋问道。
  “大兄一直老实本分,对这些事就不甚了解了,你且宽心,不会惹来麻烦的。”
  “不少私社背后更有豪猾世家在撑腰,只要不闹到造反起事的地步,府衙是不会多事一管的。”
  “就拿眼下徵税这件事情来说,莫看钱万年和竇衷他们耀武扬威,但也只能欺压你我这样的顺民。”
  “许多蛮横之人会想办法在赋税上动手脚,府衙要收齐赋税,有时还要与私社勾连,请他们奥援。”
  樊千秋明白了,有人结私社抗税,就有人结社替府衙收税,这就是哲学中提到的“矛盾的两面性”。
  由私社代替府衙收税的方式,其实就是包税制的初阶阶段。
  包税制这东西虽然有弊端,但是在中外歷史上都不少见,原因是此法可节约政权大量的执政成本。
  在中国歷史上,最早的明確记载的包税制度可追溯到五代时期。
  但是不意味西汉不存在包税制,只是记录的內容有些语焉不详。
  孝武皇帝实行盐铁专卖制度后,盐官多由盐商出任,恐怕就是包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