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签约谈判
万千大神,从这一章开始。
  比如,我为公司创造的价值低於100万元的,公司给个三七经纪分成;100万-200万之间的,可以四六分成;200万-300万可以五五分成的,以此类推,
  总之,就是能设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阶梯式分成,相当於一个激励机制。”
  好傢伙,我说了四条,你回了四条,什么意思?
  虽然林锋想法不错,但龙丹倪很不满意,她不喜欢有太多想法的艺人,连想都没想就直接不客气的拒绝了,
  “你这份合同跟同剧组女主角是一模一样的,你不能搞特殊,而且她就比你小一届,年龄非常小,合同期限同样都是8年,
  甚至按戏份来说,她才是剧组唯一的女主角,而你们则有四个男演员,即便男女有所侧重,但合同差距不能太大了。”
  林锋还是再次爭取道:“龙总,虽然我还有两年毕业,但我已经大三了,没有学业影响,除了毕业考试,完全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
  而且我刚才说的那些条款,並不是搞特殊,其实更多还是一种激励措施,也能督促我更快进步啊!”
  林锋说的不错,这的確是种激励手段,龙丹倪態度缓和了不少。
  而旁边的姚嘉又帮林锋添了一把火,“龙总,我觉得可以,这是份双贏的合作,而且林锋值得这份经纪合同,我觉得他肯定能出来的。”
  姚嘉太看好了林锋了,既然她决定选择林锋,那就毫不保留的,而她可不想因为合同,失去了林锋这个未来之星。
  这时龙丹倪陷入了长时间思考之中,开始认真考虑林锋的条件了,条件不是很离谱,她的顾虑更多是来自於林锋的挑战,天娱这么多艺人,这还是第一个提出如此多附加激励条件的艺人。
  有戏!
  见龙丹倪还是有点犹豫不决,林锋最后使出了“商务谈判卡”,全力以赴!
  剩下的就听天由命了,真不行就算了,他又不是非得逮住《一起来看流星雨》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