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版权落定
万千大神,从这一章开始。
  写到“创作日期”时,他想了想,写下“1999年8月”。这是他为自己锚定的原点,也是穿越后留下的第一个印记。
  马克扫了一眼,没多问。
  二十分钟后,接待员拿出钢印。她把《电锯惊魂》的封面页翻开,钢钳落下,
  “咔嚓”一声,清晰的凹痕嵌进纸面。接著是《潜伏》,然后是《招魂》。每盖一个章,她就在电脑里录入一串编號。
  李远盯著那些凹痕看了几秒,把剧本收进帆布包。
  走出大楼时,阳光正好。马克在门口抽菸,见他出来,掐灭菸头:“搞定了?”
  “搞定了。”李远说。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低调的门廊,心里默默补了一句:这只是开始。
  从编剧工会出来,他们马不停蹄地赶往美利坚国会图书馆版权局。
  这里的流程相对繁琐,需要提交剧本的前三页和最后三页作为样本,还要填写长达五页的申请表格。
  李远耐著性子完成每一项填写,当工作人员收下材料並递迴收据时,他看著上面的日期——1999年8月29日,知道自己的创作终於被法律牢牢守护。
  走出版权局的大门,阳光洒在身上,马克拍了拍李远的肩膀:
  “好了,版权的事搞定了,接下来就是离岸公司的註册。我已经把所有文件整理好,你带回去给你母亲签字,寄回来后我会立刻启动註册流程。”
  离开洛杉磯的那天清晨,天空格外晴朗,万里无云。马克开著车送李远和二叔李建民去机场,
  车子沿著日落大道向北行驶,清晨的阳光洒在道路两旁的棕櫚树上,投下长长的影子,与他们来时的夕阳景象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