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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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冬多雾,清晨不见太阳,只听得远方有鼓吹之声。
  在晨雾下,汉军行进至居庸关前。
  这一千人都是装备精良的骑士。
  那些骑著高头大马的精兵,满身玄甲,马套马鎧,威风八面,和刘备麾下的奔命兵宛若天壤之別。
  张飞仔细一瞧,纳闷了:“大兄,来的怎么都是乌丸、鲜卑兵。”
  刘备倒也不奇怪:“这便应当是大名鼎鼎的渔阳营了,令光武皇帝讚不绝口的幽州突骑,其实大半都是胡兵。这些胡骑部队是汉军骑士的绝对主力。其中精锐者,皆戍守在京师长水营。”
  “看,不止渔阳营,还有步卒呢。”
  远望去,铁骑洪流之后,徒卒队伍第次而来,步兵肩扛破旧楯牌,气势要也比渔阳营差得远。
  大多数郡兵、奔命兵、驰刑士都隶属於『徒卒』的行列,即没有鎧甲保护的步兵,穿甲的则叫甲兵。
  有甲和无甲在战斗中的表现完全是两个档次。
  昔日陈汤云:“夫胡兵五而当汉兵一,何者?兵刃朴钝,弓弩不利。今闻颇得汉巧,然犹三而当一。”
  汉家能对抗胡人的优势就在於甲冑和武器。
  但隨著时间推移,汉地的技艺源源不断的传播到草原,使得游牧民族掌握了精巧的冶炼技术,两者之间的差距正在逐年缩小。
  刘备念此,颇为担心。
  两年前的那场大败,给鲜卑送去了三万套玄甲,外加不少马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