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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四十三章藏住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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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一首歌并不难,难的是做好。现如今,只要有电脑在手,有合适的音源,很多东西都可以做出来了。她想,之前听到的歌曲大约可以算作民谣,放到现在也不是落伍的风格。

这里民谣的概念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民歌,更多是城镇青年自发创作的民间音乐,艺术上或许并不复杂,但贵在真诚、坦荡。今年来的民谣艺人大有崛起之势,占据音乐市场的一牙版图。

梓兰召集了队友,他们只当梓兰是在赶一时的风潮。她从未将林间偶遇画家的事讲给同龄人听,一来是记忆并不牢靠,二来,即便让旁人理解了,又如何?这个学琴的理由,是微不足道的。

像她这样的创作者还有很多,一方面期望获得市场的积极反馈,一方面又不愿迎合市场的需求。田冈的音乐造诣远在她之上,曾经调侃她对音乐只是叶公好龙,写的歌假清高,真无趣。

梓兰和队友们排练了很久,打算最初的登台就定在镇痛瓦舍,给田冈一个下马威。除了吉他、贝斯、鼓这样传统的三大件,她还在其中加入了民乐的元素。

她在林庄寻来一处排练室,外观是个不起眼的苏式建筑,内部则别有洞天,展示着店主的奇思妙想。店主热爱装置艺术,梓兰还没有学到这些内容,室内的许多物件一时之间看不出是有意摆放还是随地堆砌。

排练的时光是敏感的,也是紧张的。年轻人时常产生新的想法,要把这些想法汇集到一起不是件容易的事。梓兰名义上是乐队的主脑,但并不具备写出一整张专辑的创作能力,她的想法有时不能服众。

“各位,听我说,这次的演出是我的初心,就这么一次先听我的吧。”她一再诚恳表达,终于平息了争议。

事实上,人们喜好什么,和最终创作出什么样的作品,是两码事。法乎其上得其中,虽然听过很多音乐,但落到实处的,大多是简单的和弦。

她有种预感,也许这第一次的演出,就会是最后一次了。乐队成员之间的亲密无间只能保持一时,人们总要长大,总有一天必须忙于生计,将过去遗忘。抱着这样的想法,她更要抓住这次机会,办好演出。

演出的整个儿宣发工作,都被她自己包圆儿了,她在林庄张贴海报的时候,黑白猫腿儿腿儿总是跟着她,在她附近的树枝上跳跃、奔跑,看着人们忙忙碌碌的身影,不动声色。

腿儿腿儿似乎并不认为这些人之中有它的主人。它从来没有被驯化,漫步各处,像是巡视人们的工作。它既不乱吃东西,也不爱“喵喵”叫,只有熟悉它的人才能注意到它的存在。

最后的一场排练,定在校园里的排练室,那里有四面环绕的镜子,能够帮助乐手们纠正台风。

“梓兰啊,咱们这算不算出道即巅峰?哈哈哈哈。”

队友调笑地看着她。她今天为了找到彩排的感觉,画上了全套的妆容,在校园里招摇过市,惹人眼球。

“哎,已经大二了,就要升上大三了,然后,我也是个老学姐了。以后啊,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和诸位一起……”

“别想那么多,加油啊。”队友们放下嫌隙,努力进行最后一次排练。梓兰个子不高,队友们叮嘱她调动气氛的时候,要努力伸伸手,招呼后排的观众,她默默点头记下了。

排练结束前,梓兰道:“大伙儿要不合个影?”

几人点点头,对着镜子简单地拍了拍,记录下看似平凡,但无比珍贵的瞬间。梓兰原本没有备份照片的习惯,却莫名感到这合影很难得,后来又存在别处。

到了正式演出的那一天,天公不作美,下起雨来。北京的雨水整体来说并不多,可是夏季的大暴雨令人头大。梓兰小时候曾有一次放学回家被浇在路上,积水一直淹到了膝盖位置。这一次,虽然没有那么凄惨,但也是雨下个没完。

滂沱大雨落在地上,地面荡起烟雾般的水汽。这雨延绵了几个小时,原本说好要来看演出的朋友们大多都来不了了。

这一次演出除了梓兰的乐队,还有一个单人团定好了要出现。只是此人迟迟未到,田冈觉得被放了鸽子。

“梓兰,怎么办,要改期吗?”田冈问道。

“不了,既然已经准备了,就这样演一次也好。每一次演出,都是独一无二的。这雨声,就当做是独特的采样吧。”

瓦舍里面的人其实不少,多是来避雨的。这半地下空间没有进水,已经很幸运了。田冈把制作饮料的设备搬进屋里,这次终于不是迷惑饮料了,而是甜润的柚子茶。腿儿腿儿也趁乱溜进室内,甩一甩身上的雨水。它昂起头看看人们,跳到高处,像往常一样垂下后腿,安静地趴着。

人们聚在一起,室内并不冷,门关上,也就隔绝了雨天的寒气。

调试乐器完成后,灯亮起来了。这空间的层高很高,灯光照在人们脸上时,已经柔和,所有人都仿佛自带柔光滤镜,陌生人也容易变得亲近。

有时候,人们说着夸张的笑话,自己也敢相信了。何为真实,何为虚假,界限似乎并不分明。

这里的灯光师白天是个朝九晚五工作的白领,来到此地只为了转换心情,田冈开不出多少工资给他。灯光师很卖力气,这里亮起来就显得空间更大。

音乐响起来了。梓兰担任主音吉他手和主唱,站在舞台中央,此时的世界,是她自己的。

她唱青春年少无所畏惧,朝夕之间世事变幻。人们没有仔细听,因为她的声音越来越小了。大二到大三这一年是她自诩人生巅峰的时段,之后她要绷起脸来面对社会了。

林庄能存在多久,是不是也要像西郊的画家村一样,梦一般消失?

她演出时想得太多,太杂,最终忘了谱子。没有人责备她,人们都在欢呼、鼓掌,只有她感到自责,走下舞台,一句话也不说。

然后门开了。

然后单人团上场演出。

单人团这个说法有些矫情,讲究文艺的范式,只一个人,也要说自己是个队。

梓兰揉揉眼睛,那人她见过,是曾为她画过速写的人。

他坐在舞台边缘,自弹自唱,声音含混不清,离近了才能听到:

“这里的夜晚无时不刻的光明,偶尔会让云端那轮月黯然失色,眼中只有银色星辰的遥不可及。这里的夏日从未有过蝉鸣,偶尔飞掠的翠鸟划破了水面,眼中的日光是金色是白色……”

他一开口,人群就静下来了,人们从音乐中听到意料之外的平静。一曲毕,那人似乎要迎着风雨离开,梓兰把他拦下了。

人群已经喧闹起来,梓兰听他说了些什么,大意是,不必把什么人当作缪斯,创作之中,缪斯是最不必要的。随后,那人便再次飘然离去。

梓兰后来反复思考了缪斯之于她的意义。

人若要拥有长久的创作动力,必须有实在的信念感,任何将希望寄托于具体人或物的行为,最后都将走向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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