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清除和清点收货
万千大神,从这一章开始。
  唐崢拿出了一把五六式手枪,然后撬开子弹箱,把弹匣压满。
  他要练一练枪,毕竟是要去杀人,虽然只是要去杀一个狗特务。
  唐崢前世几乎混在社会的底层,只有后期到了起点写小说,生活才会稍微好一点。
  所以根本没出过国,没有在那些没禁枪的国家摸过枪。
  国內虽然也有靶场,但是这些靶场的门朝哪开他都不知道。
  但是唐崢打过手枪。这就不得不提,他在孤儿院最好的朋友王小胖儿了。他俩可以说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后来王小胖被一个林业派出所的所长收养了。
  2000年的时候,唐崢刚满18岁从孤儿院出来,在一个饭店端盘子。王小胖当时也没嫌弃他,还是跟唐崢很要好。
  有一次王小胖央求了他的养父好久,他的养父才同意带他们打枪。小胖的养父是不能提供子弹的,林业派出所的子弹监管是非常严格的。
  子弹是由他的养父一个堂兄弟提供的,王小胖养父的堂兄弟在一个跟钱有关的大单位当保卫科长。每年打靶任务很多。
  六四式手枪普遍配备於警备系统,五四式手枪普遍配备於军队系统。所以他们当时用的是六四式手枪。而且因为m1911a1和五四式手枪后坐力太大了。所以他这次依然选择六四式手枪
  他甚至已经不记得当时用枪的感觉了,只记得可能有点儿激动。但是更记忆深刻的却是往山里背酒瓶子和往山外背酒瓶子碎渣,累得半死。
  所以唐崢要找一找枪感。並不是找准头,因为他一定是抵近射击。他这次找枪感就是要熟悉枪的后坐力。別到时候开了一枪,枪反弹回来或者枪脱手了。
  这会出大问题的。虽然他面对的这个狗特务年龄有点儿大,得有50多了,但是吴千里是经过训练的间谍,別一个失误,把自己交代了。
  唐崢先带上了从鸽子市弄来的劳保手套。又拿了一个装满玉米面的玉米袋作为靶子。连续打了三个弹匣。熟悉了后坐力之后,摸了摸口袋里的纸条,確认装在口袋里了。
  最后用探测確认一下,周围没有巡逻的公安,吴千里依然在熟睡。